公章作废声明
2023-11-30 14:56:58
来源:辽宁大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
因我公司公章、法人章、合同章遗失,我公司原公章“辽宁大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公章(编码:210102000102955)”、原法人章“辽宁大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章(编码:210102000122206)”、原合同章“辽宁大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章(编码:210102000102958)”于2023年9月4日丢失,声明作废。
自作废之日起,上述印章不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,以任何形式加盖上述印章的文书、公文、合同及证明等材料,均非我公司的行为或意思表示,我公司不就其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。
如有任何关于疑问,可联系我公司法务部确认
联系电话:13624062777 杨律师。
特此声明。
辽宁大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
2023年11月30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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