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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化程序 补贴奖励企业 发动社会投资力量建设停车
2019-07-24 13:24:00       来源:大然集团

  深圳作为全国推进城市停车场建设第一批试点示范城市之一,在鼓励停车场建设方面一直走在全国前列。

 

     2017年10月,深圳市发改、财政、规土、市监、交委、住建、公安交警等七个部门联合下发《深圳市加强停车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意见》,《意见》明确了社会资本准入机制,市级布局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和公交机械式停车设施项目,优先采用PPP模式并向社会公开推介。区级布局的公共停车设施项目,各区(新区)可根据实际情况推广采用PPP模式,促进社会资本与政府合作。

 

      为加快深圳停车设施建设,鼓励社会资本参与,促进停车产业化并逐步缓解停车难问题,深圳各区根据《实施意见》的要求及区内的实际情况,纷纷起草了相应政策。

2018年8月7日,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起草了《光明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。其中提到对机械式停车场(库)具体补助标准:升降横移类、简易升降类、无避让式每个车位补贴8000元,水平循环类、多层循环类每个车位补助18000元,平面移动类、巷道堆垛类、垂直升降类、垂直循环类每个车位补助20000元。其他类型按设备采购额度的40%予以补助。

 

     2018年11月28日,深圳市宝安区发展和改革局起草了《宝安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奖励细则》(征求意见稿)。其中第九条写明,经认定符合补助范围的停车设施,按照设施类型、泊位数给予奖励。具体奖励标准如下表:

        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资金奖励明细表

来源:宝安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库奖励细则(征求意见稿)

 

    2019年2月14日,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牵头起草了《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》。在第八条说明,经认定符合补助范围的停车设施,按照设施类型、泊位数给予奖励。补助标准详见下表,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,且不超过企业实际基建及设备投资额的40%。

     社会投资建设停车设施资金奖励明细表

     来源:福田区社会资本建设停车设施投资补助实施细则(征求意见稿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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